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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房地产市场波动最大的一年。从年初的房价高速上涨、消费需求狂热到春末、秋末的两次严厉调控,最大效果是房地产市场恢复了理性与平静。2011年,稳定房价的压力依然十分艰巨,调控重点将以此为核心,相应的政策措施不仅不会松动,如果有需要,还会继续加力,如限购令、限贷令和限外令。

2010年,国务院针对多数城市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的问题,在调控政策中,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针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有些城市还根据本地情况,出台了更为严格的调控政策,如北京市率先出台了限外令和限购令,任何一个本市居民家庭,只能再新购一套住房;外地人购房,需要有在本地纳税和交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否则不可办理销售手续。随后,全国先后有十几个城市出台了相应的规定。2010年,三限政策在削弱各类住房消费能力、减少投资投机行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011年,促进房价上涨的各种动因并没有解除。因为,房地产业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业,它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密切相关,与老百姓收入水平快速增长、与中国传统消费习惯、与国际热钱流向、与实体经济利润率低等因素都密切相关。这些因素都导致大量的资金流向房地产业。因此,如果大的环境和背景不发生明显改观,大量资金没有明确的出口,通胀压力一直存在的话,光靠抑制房地产业自身的需求,很难实现长期有效的调控目标。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城市都不敢轻言放弃现有的调控政策,其结果是,各种宏观调控政策在2011年,只会再做加法(即加强),基本不会出现减法(即削弱)的可能性。

中央政府两度加码调控,在彰显抑制房价决心的同时,也显示出调控难度之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规划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未来5年更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稳定房价,不仅直接关系到有多少人可以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减轻政府保障压力,更是避免因房价问题引发社会问题的关键,因此,为了稳定房价,宏观调控的政策不可能松懈。

2011年,房地产业的发展重点将集中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与稳定房地产市场两个方面。未来几年,不仅中央政府会更加重视住房保障的投入,重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也会要求地方政府紧抓住房保障不放松,继续强化责任目标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继续重点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捂盘惜售、囤地、哄抬房价、虚假宣传等过去长期得不到根除的问题,建立一个公开公平的市场交易信息平台,确保商品房市场有效畅通供应,通过增加释放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囤积的房源,加大住房供应总量,缓解供需矛盾,以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

因此,2011年,房地产业的发展重点和趋势将呈现以住房保障为核心,加大力度规范市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水平,稳定房价不放松,确保房地产业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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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峰

文林峰

19篇文章 12年前更新

主要从事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领域,特别在产业政策、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市场分析、住房保障以及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方面成果丰富。主持承担了大量国家级和部级重大课题研究. 著有《住房公共政策》、《中国人居评价指标研究》、《中国住房发展报告》、《物业管理面面观》、《房改政策知多少》、《二手房交易》、《百姓购房365问》、《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指南》(合著)、《说房改话买房》(合著)等多部著作。累积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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